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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編制2017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京財預[1774]號)
作者:admin 發布日期:2016/9/20 15:07:41
北京市財政局文件
京財預〔2016J 1774 號
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編制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
各部門預算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有
關規定,經報請市政府,現就編制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有關工
作通知如下。
一、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
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
議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
示,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著力
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聚焦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疏解非首都
功能、保障民生、治理大城市病和生態涵養保護、建設城市副中
心等中心工作,認真貫徹實施新《預算法》,以“明確責任、問
題導向、精簡流程、綜合平衡、優化結構、提質增效”為基礎,
以“放、管、服、統、調、促”為抓手,堅持依法理財、深化改
革、勤儉節約,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有效盤活存量資金,推進中
期規劃管理,完善預算編制鏈條,強化項目分類精準化管理,全
面推進預算公開,努力打造績效預算和服務財政,為實施好“十
三五”規劃,促進首都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
1.重點性原則。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認真落實《京
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建立財政資金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和
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引導政策,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
點、難點問題,合理安排各項資金,本著“統籌兼顧、留有余
地”的方針,在兼顧一般的同時,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優先保
障重點支出。
2.問題導向原則。突出以問題為導向的工作思路,結合審
計部門、市人大對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將整
改措施融入到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當中,強化預算編制執
行中的財政監督檢查和事后追蹤問效。
3.厲行節約原則。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
三章”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工作要求,嚴格
控制行政成本,大力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將厲行勤儉節約與
部門預算管理緊密結合,從嚴從緊編制預算。
4.真實性原則。部門預算收支的預測必須以國家社會發展
規劃和履行部門職能的需要為依據,確保各項預算真實準確。
機構、編制、人員、資產等基礎數據資料要按實際情況填報,
各項收支要符合相關政策規定,測算時要有真實可靠依據,不
得隨意虛增或虛列支出。預算單位要對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全面負責。
5.完整性原則。部門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綜合預算的思想,
各部門應將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全面、完整反
映部門各項收支情況。
6.科學性原則。科學預測預算收入和安排預算支出,要與
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有利于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協調、可
持續發展。預算編制的程序和方法要科學,基本支出和項目支
出核定要科學,測算過程要有理有據。
7.績效性原則。著重體現預算績效管理意識,將績效理念
融入預算管理全過程,使之與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預算監督
一并成為預算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逐步建立“預算編制有目
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應用”的
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8.透明性原則。努力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擴大預算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充分發揮預算公開透明對預算單
位的監督和約束作用。建立健全預算支出標準化體系,提升預
算分配的標準化、規范化與透明度,建立健全部門預算信息公
開機制,主動接受人大、審計和社會監督。
2017 年部門預算編制面臨的形勢
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財政收支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
從財政收入看,今年以來,我市經濟增速雖然保持平穩運行態
勢,但傳統產業增速放緩、新興產業支撐力尚不牢固、民間資
本活躍度下降等問題依然存在;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
點改革和調整增值稅中央與地方收入分享比例政策,雖然從長
期看有利于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產業發展,但短期內也必然對
地方財政收入造成巨大影響。從支出看,當前我市正處于推進
“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城市戰略定位、加快京津冀協調
發展的關鍵時期,各項支出要求不斷增加。因此,各部門在編
制2017年部門預算時,必須聚焦重點、加大統籌、厲行節約、
精打細算,著力挖掘內部潛力,按照“保基本、保運轉、保重
點”的資金保障順序,必須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事項及
本部門重點事業發展項目等履職所需資金,全部納入部門預算
予以安排,做到不遺不漏,不留硬缺口。
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制重點
1.堅持放管結合,規范部門預算管理權責關系。根據《預
算法》,參照中央部門預算管理要求,進一步明確財政與部門在
一4 一
預算編制上的管理權限。在部門層面,各預算單位應認真履行
在部門預算管理中的主體責任,結合政策制定和方案論證等情
況,編制本部門的預算草案,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合規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負責,強化單位內部財務內控
機制建設,充分發揮部門主觀能動性。在財政層面,財政部門
應發揮宏觀管理、總量平衡、制度設計等方面的職能,對單位
預算編制內容的完整性、履行程序的合規性、項目立項的政策
性進行重點審核;并對預算申報的真實性進行抽檢核查。
2.嚴控一般性支出,推進厲行節約。繼續按照“只減不增”
的原則,編制公務接待費和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2017年
原則上不能超過2016年年初預算數。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嚴格控制車輛購置和運行支出。從嚴控制會議費、培訓費、差
旅費等一般性支出預算。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
建設;按照城市副中心建設的整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原則上不
再安排我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辦公樓維修改造經費。年度執行
中“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一般性支出原則
上不予追加,“三公”經費結余不結轉下年使用。
3.健全全口徑預算管理,將部門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各部門應將屬于部門預算管理范圍的單
位和資金全部足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全面反映部門事業收入
和其他收入情況,準確編報非稅收入征收計劃,所有資金應統
籌安排用于各項支出。
4.夯實預算編制基礎,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規范性。加
強基本支出預算編制基礎信息審核,提高部門人員、資產等基礎
信息編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嚴格按照“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
的要求,加強機構編制管理與預算管理的協調和銜接,對可以通
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服務的,不再增設機構或增加人員。繼
續完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標準體系,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化水
平。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和運維資金預算審核,對于利用率低的預
算單位政府網站,按規定核減相應預算。
5.加強資金統籌,盤活存量資金。加大結余結轉資金與年
度預算的統籌力度,強化實有賬戶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管理,
防止形成資金沉淀。完善結余資金管理內控機制,建立結余資
金管理考核制度,對結余資金高于以前年度的部門,在安排下
年度預算時,市財政將對超出部分予以核減,并納入市政府績
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各部門應及時清理盤活中央專項轉移支
付結轉結余資金,將中央提前告知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余結
轉資金編入年初預算。
6.做實年初預算,提高年初批復率。進一步壓縮2017年待
下達資金規模,實現年初預算批復率“只增不減”。固定資產
投資年初預算批復率從30%提高到35%。年度預算執行中,除市
委、市政府新出臺的重點事項、重大工作外,各部門新增事項,
均通過調整部門預算支出結構、動用結余資金等方式,在各部
門既定的預算資金規模中統籌解決,原則上不辦理預算追加。
確需申請追加預算的,除特殊事項外,單位應于當年8月30日前
將追加預算的申請報市財政局。
7.改進項目支出管理,增加部門項目預算調整權限。對于機
構運行保障類項目,主管部門應會同市財政局梳理確定該類項目
的支出保障范圍,并著力推進實行定額化管理。實行定額化管理
的項目原則上不納入財政評審范圍。對實行定額化管理的機構運
行保障經費類項目,在功能科目和類級經濟科目不變的情況下,
部門可在該項目保障范圍內調劑使用,不需報市財政局審批。對
于事業發展計劃類項目,要填報明確的任務目標和執行期限,并
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在項目主體內容和績效產出不變的情況
下,對不涉及批復金額、功能科目和類級經濟科目等指標要素調
整的事項,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支出結構和明細內容自行調
整,不需報市財政局審批。
8.打破資金固化約束,推進大額專項資金改革。對社會建
設專項資金、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
專項資金、商業流通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5
項市級大額專項資金進行改革,將大額專項資金支出項目,按照
部門的管理職責相應列入本部門的2017 年部門預算統籌安排,
原則上不增加支出規模。對于部門預算中新增項目,作為2017
年事前預算績效評估的重點,由市財政局組織開展事前預算績效
評估工作。
9.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推進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試
編工作。各部門要樹立中期財政觀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本市
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凡是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保障的部門、
行業規劃,特別是增支政策,都要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強
化中期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編制的約束,年度預算編制必須在
中期財政規劃框架下進行。2016年開展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
編制工作的12個試點單位,要制定本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的
具體編制辦法,及時研究提出2 017-2 019年涉及財政收支的重大
改革和政策事項,測算分年度支出需求,提高部門三年滾動財
政規劃編制的規范性、科學性。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實行總
量控制,應在全市中期財政規劃的財力約束下,統籌各渠道資
源進行編制,不能突破財力可能或脫離部門、行業發展規劃,
制定不切實際的中期規劃。
10.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提高財政支出效益水平。加強
項目績效目標編制審核工作,各部門應按要求填報項目支出績效
目標,項目績效目標將隨部門預算一并批復、公開。增加事前績
效評估的項目數量和資金總規模。有效運用績效評價結果,將
2016 年度開展的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2017 年部門預算的重要
依據。預算部門被評價項目得分為“60 分(含)-75 分”的,
該部門下年度項目預算控制數扣減5%;得分為“60 分(不含)
以下”的,該部門下年度項目預算控制數扣減1 0%。
11.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建立透明預算制度。積極穩妥推進
部門預算公開工作,強化部門主體責任,提高部門預算公開的
主動性和積極性。在公開范圍上,逐步實現除法定涉密信息外
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均公開本部門預決算,進一步公開所
一8 一
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如因涉密等特殊情況不能公
開預決算,應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在公開內容上,研究選擇
部分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進行公開,
公開機關運行經費項目、各項專項轉移支付辦法,豐富公開內
容。
12.創新財政資金投入分配機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發揮好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規范財政資金進入和退
出制度,對符合市場運營條件且資金量較大、社會關注度較高
的項目,進一步拓展使用擔保、股權投資、基金、PPp等方式,
多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增加重點事項投入。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
務的范圍和規模,將政府購買服務年度計劃隨部門預算一并公
開。探索競爭性方式配置財政專項資金環節前移,推進在部門
內部遴選預算項目中引入競爭機制試點,有效提高各部門預算
項目的選擇、編制質量。
五、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報時間
1. 9 月上中旬,市財政局向各部門下達2017 年預算控制數,
各部門開始編制部門預算。
2. 10 月20 日前,各部門向市財政局報送部門預算。
3. 11 月中旬,市財政局進行綜合平衡后,將匯編的市級預
算草案報市政府審定。
4. 12 月,市財政局將2017 年預算草案報送市人大和市政協
進行初審。
5. 2017 年1 月,市財政局將經市政府審定的市級預算草案
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6. 2017 年初,市財政局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市級預
算,在20 日內批復各部門預算。各部門自市財政局批復本部門
預算之日起15 日內,批復所屬各單位預算。經市財政局批復的
部門預算,應在批復后20 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預算編制管理的規
定,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報口徑、方法
(聯系人:劉洋波;聯系電話:88549442, 13810050535 )
一10 一
附件
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報口徑、方法
一、收入預算的編制
部門預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政撥款收
入、專戶核撥的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不含專戶
管理的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
他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結余資金等。各部門應根據
2016 年收入預計情況和下一年收入增減變動因素,測算2017 年
的各項收入來源,各項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預計,力求準確。
加強實有賬戶結余和事業基金管理,各單位應將實有賬戶財政性
結余資金,全額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足額編列預算;按照不
低于事業單位2016 年底事業基金預計余額40%的水平編入預算,
與當年財政撥款統籌考慮、一并安排。
1.對財政撥款收入,要充分考慮需要與可能的關系,結合本
單位收支情況及當年重點工作申報;對專戶核撥的事業收入,要
根據單位性質和現行政策測算,按收費項目逐項填報;其他收入
要根據實際情況完整填報;事業收入和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要根據
本部門實際情況進行預測,如實填報。單位資產出租、處置收入
納入預算管理。
2.對非財政撥款收入,應完整編入部門預算。在預算執行中,
此類收入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單位自行調整,并報主管
部門和市財政局備案。市財政局將結合其非財政撥款收入變動情
一11 一
況對部門預算進行統籌考慮。
3.對非稅收入,各非稅執收主管部門應據實、準確、完整
編報非稅收入預算,對未按規定填報相關非稅收入計劃的,或
2017年“預算數”較2015年“決算數”差異超過20%的,執收主
管部門需向市財政局提供說明,不能說明正常理由的,整體部
門預算不得進入下一預算編審環節。
二、支出預算的編制
部門支出預算主要由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組成,并
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編制。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
基本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
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包括人員經費、公用
經費兩部分,對于人員、單位基礎數據變動等原因引起基本支出
水平變化的,各單位應做出詳細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人員經費。包括政府收支分類中支出經濟分類的“工資福
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人員經費基礎數據填報。人員人數以2016 年發放9 月
份工資時的編制內實有人數為準。在職人員應按機構編制主管部
門批準的人員編制內的實有人數,離退休人員按行政事業單位實
有人數,并依照國家及我市有關工資政策、規定的開支項目、開
支標準等作為測算和確定支出的依據。2017 年規范收入人員、
事業離休人員經費預算由各預算單位負責編制,采取以各預算單
位從市級人員經費管理系統和事業離休人員管理系統中分別導
入人員基礎數據和經費預算的方式編制,請各部門及時做好市級
一12 一
人員經費管理系統和事業離休人員管理系統的日常數據維護工
作。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不包括2017 年可能出
臺的增資因素。
繼續對各單位上報的2017 年部門預算基礎信息中的人員情
況、辦公面積等基礎數據開展專項審核,將財政監督等檢查結果
與預算安排相掛鉤,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財經紀律、違反資金使
用規范性、效益性等方面的問題,將相應扣減部門2017 年預算
控制數。
(2 )養老保險預算編報。2017 年各單位應足額編報單位繳
納的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涉及職業年金繳費問題,待市政府批
復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做實方案后,另行通知部
署。各單位應按照《關于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發放
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保發〔2016] 79 號)規定,在本單位人
員經費中編制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統籌外項目的支出預算。
2.公用經費。2017 年擴大公用經費列支范圍,公用經費預
算可編列經濟分類中“其他資本性支出”中部分科目,用于購置
零星、小額辦公設備。
(1)公用經費基礎數據填報。公用經費預算以單位現有的
公共資源情況為編報基礎,如:辦公用房面積、取暖面積、有無
電梯等,結合業務工作性質、業務量,套用不同分類的經費定額
核定預算。公用經費的人員基數與人員經費中“人員人數”口徑
相同,其他基礎數據以2016 年8 月31 日為準。各部門應嚴格按
照公用經費規定范圍列支經費,避免基本支出同項目支出重復列
支。
一13-
(2 )通用公用經費定額調整情況。2017 年調整水費、辦公
取暖費定額標準。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調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價格的通知雙京發改〔2016] 612 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
知》(京發改〔2015] 2619 號)規定,調整我市非居民用水價格、
非居民供熱價格。據此,調整我市市級水費、機關辦公取暖費定
額標準。2017 年,市級預算單位按照每立方米9. 5 元的標準編
制水費,按照42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標準編制機關辦公取暖
費。
(3)行業公用經費定額調整情況。2017 年調整公益院所行
業定額、教育單位綜合定額、文化系統行業定額等行業定額標準。
具體內容以市財政局發布的行業定額為準。
(二)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
項目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
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
劃。為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2017 年,我市進一步加強項目
支出預算管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分類。項目類型按照支出保障范圍分為“機構運行
保障經費類項目”、“事業發展專項計劃類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
類項目”三類。各預算單位編制2017 年部門預算時,應嚴格按照
項目分類編制項目支出預算,不得合并申報不同類別的項目,確
保項目的完整性。
(2 )項目支出預算填報層級。項目填報分為三個層次:一
級應體現行業、領域事業發展規劃以及部門主要職責,反映項目
一14 一
的名稱、金額、申報理由、資金投向、績效目標等要素,并對項
目數量加以控制;二級是對任務項目的進一步細化分解,反映項
目的具體投向、組成內容、執行年度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信息,
與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相對應;三級主要反映資金來源、經濟分類
科目和政府采購等項目具體支出信息,應與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對
應。
(3)項目支出預算申報規模。各單位要按照部門預算安排
原則,根據市財政局下達的年度預算控制數和重點支出事項,編
制項目支出預算,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確保市委、市政府確定的
重點支出事項和履行部門職能的資金需求。
(4)項目支出預算申報要求,各部門申報的項目要按照市
財政局的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的有關內容并附相關材料,申報材
料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要對提出的項目從技術、財務、
成本費用、組織機構、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測算分析和充分論證,
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市級項目庫。對申報200 萬元以上及專業
技術復雜的項目,應按要求填報項目可行性報告和專家論證意見
并附相關材料依據。“機構日常運行保障類項目”不需再填報可
行性報告和專家論證意見。各位要結合本部門特點,根據項目的
輕重緩急排序后匯總上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根據各部門事業發
展需要和財力可能統籌安排。報送2017 年部門預算時,各預算
單位要按照項目支出總規模的30%報送備選項目,待出現項目審
減、淘汰或控制數調整時,優先安排準備充分的備選項目,提高
資金使用效益。
(5)項目支出預算編報范圍。各預算單位應嚴格執行項目
一15-
支出列支范圍要求,不得在項目支出預算中編列除規定外的涉及
公用經費內容的相關預算。“三公”經費中,因公出國(境)費
用和公務用車購置費原則上只能在項目經費中列支;公務用車運
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原則上只能在公用經費中列支。2017 年,
項目支出預算中原則上可編列涉及公用經費內容為:會議費、培
訓費、差旅費、印刷費。其中,會議費中一類、二類會議費按照
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相關規定,編列項目預算;三類會議費納入公
用經費實行定額管理;培訓費除基本經費中按照定額標準生成部
分外,可以按照規定編列相關項目經費預算并嚴格控制;差旅費
除在基本支出中用于保障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和日常工作任
務開支外,在項目預算中可安排用于專項課題調研、活動、檢查
等項目所必需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
費。項目支出預算中,差旅費可作為項目經費預算的組成部分進
行填報,但不得作為一個獨立項目進行編列。支出比例原則上不
得超過課題調研等獨立項目經費的30%(辦案經費項目,以及赴
外地比賽項目除外)。
(6)項目評審要求。2017 年,對財政評審范圍和部門評審
范圍作了重新界定。將財政評審項目限額從300 萬元提高到500
萬元;財政評審限額以下的項目由部門按照《評審操作指南》實
施部門評審。對納入財政評審范圍,但金額在1000 萬元以下的
項目,經市財政預算管理處室同意可實行部門評審。具體范圍及
評審要求參見《2017 年北京市市級部門預算編報指南》中收錄
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部門預算項目評審管理的工作方案》。
(7)項目績效目標填報要求。績效目標是建設項目庫、編
一16 一
制部門預算、實施績效監控、開展績效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基礎和
依據。填報績效目標應當指向明確、具體細化、合理可行。主管
部門負責對所屬單位報送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
可進入項目庫,并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強化項目支出績效
目標編制管理,500 萬元(含)以上的部門預算項目都必須填報
績效目標,500 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各主管部門按照“重要性原則”
自行確定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標準和范圍。列入“政府購買服務”
預算安排,在200 萬元(含)以上的公共服務項目都必須填報績
效目標,并由部門預算單位進行績效評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
目均填報項目績效目標。各主管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量不
得低于部門所有項目數量的30%。
(8)項目支出定額化管理要求。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于
進一步加強市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通知》(京財預〔2015J
1869 號)有關要求,加強項目支出預算定額管理。積極推進機
構運行保障經費類項目預算定額化管理,綜合考慮近年來項目預
決算情況以及財政可保障能力進行制定,可以分項制定或綜合制
定,項目支出預算定額標準包含支出范圍和測算標準。定額標準
原則上保持相對穩定,部門可根據職能變化、政策調整以及物價
水平變動等因素提出動態調整意向,市財政局根據財政保障能
力,部門機構運行保障類支出執行效果、結余情況等因素進行調
整。對適合采用定額化管理的事業發展專項計劃類項目,可制定
定額標準。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通用項目定額標準,包括互聯網接入費、會議費、培訓
費、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外賓接待經費、因公短期出國
一17-
培訓費用、在華舉辦國際會議費用開支標準共計八項通用項目定
額標準。其中,互聯網接入費標準由政府采購確定價格標準,互
聯網接入費由單位接入帶寬規模及互聯網接入費標準確定。2017
年,優化互聯網接入費預算編制流程,按照《關于調整北京市市
級互聯網接入費預算編制管理流程的通知》(京財預【201511760
號)規定,市級互聯網接入費在預算編審系統中直接申報項目預
算,不再通過互聯網接入費管理系統導入。其中,市經信委以前
年度審核認可的鏈路帶寬可直接申報,不再每年重復審核;市級
部門新增鏈路或調整鏈路帶寬的,需征求市經信委意見。
二是指導性項目定額標準,目前包括專家咨詢費,供各部門
在項目經費預算編制、執行時作為參考。專家咨詢費是指單位為
開展各項履職工作,向提供咨詢服務的專家支付的費用;專家咨
詢費標準為:兩天內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800 元/人・天、
其他專業技術人員500 元/人・天;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后
的咨詢費標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400 元/人・天、其他專
業技術人員300 元/人・天。
三是專用項目定額標準,具體由市財政局和預算單位共同制
定。
(三)“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預算編制
1.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
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各單位應嚴格落實因公出國(境)經費審批聯動和分類管理機制,
努力在本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指標額度內統籌安排出國(境)
經費;確需追加額度的,需報請市政府批準,且不列入下一年度
一18 一
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安排基數。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
置稅)。對已完成公務用車改革的單位,確需更新購置公務公車
的,應按照我市公車改革總體方案,按照全市統籌原則并優先考
慮執法、執勤等一線部門的更新購置需求,在車改辦核定保留的
車輛編制內安排更新購置預算。對尚未實施公務用車改革的單
位,暫停更新購置公務用車。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
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對已完成車改的單
位,在市車改辦核定單位保留車輛編制數內,根據現行定額標準
編報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尚未完成車改的單位,公務用車
運行維護費預算按單位編制內實際保有車輛數及現行支出定額
標準編制。2017 年車輛數由單位自行填報,并對填報數量的真
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4.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
接待)費用。公務接待費提取比例為“辦公費、水費、電費、郵
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
福利費、燃氣費”的1. 5%,
5.會議費。指單位在會議(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列支的
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會議費
實行綜合定額管理。所有會議都必須納入單位年度計劃,經有關
部門審批后納入年度預算。會議的立項審批應于編制年度部門預
算之前完成,年度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追加經費。各單位要根據市
委、市政府有關精簡會議的要求,控制經費規模,降低會議成本。
一:t9 一
2017 年修訂市級會議費管理辦法,調整會議費標準。會議費標
準調整為一類、二類會議每人每天650 元,三類會議每人每天
550 元。涉及京津冀一體化發展相關會議可在天津、河北會議定
點場所進行召開,除此之外,嚴禁到北京以外地區召開會議。
6.培訓費。指除因公出國(境)費用中列支培訓費外的各類
培訓支出,包括按標準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培訓費實行總
額控制。此外,根據財政部關于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調整的統一規
定,各部門安排的培訓支出,集中在205 類“教育”下新增的
2050803 項“培訓支出”科目統一反映。
7.辦公用房相關經費。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黨政機關停止
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 17 號)
有關要求,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按照《京
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以及我市城市副中心建設的整體部署,
2017 年原則上不再安排我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辦公樓維修改造
經費,以及市屬行政事業單位信息化建設大型硬件升級改造經
費,辦公用房因使用時間較長、設施設備嚴重老化、存在安全隱
患,不能滿足辦公需要的,依據住建、房管、消防、電力等有關
部門鑒定結果,可進行維修改造。對于固化無法搬運的大型儀器
設備、家具等資產更新購置應從嚴控制。
8.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經費。各類節慶、論壇、展會活動
要嚴格按照市清理和規范節慶論壇展會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保留的項目開展,按規定完成立項審核程序后,才能申報相關預
算支出,預算申請不能超過2016 年預算規模。原則上不再安排
新增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經費。
一20 一
9. 《“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預算情況表》填報。根
據各部門填報情況,部門預算系統自動生成《“三公”經費和會
議費、培訓費預算情況表》,各部門應認真審核確認,對于不符
合厲行節約相關規定的預算,及時做好內容調整工作,為下一步
信息公開奠定基礎。預算批復后,將“三公”經費指標導入預算
執行系統,不再和其他科目預算指標橫向調劑使用。
(四)關于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編制要求。
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管理,對于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納入
部門預算編制的單位,要按照有關基建支出項目情況表、基建支
出預算表編報說明填報。2017 年及以后年度,市屬行政事業單
位政府投資項目在申報立項前需就開辦費、運行維護費來函征求
市財政局意見。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使用自籌資金進行
投資項目建設,經與市發展改革委溝通后確需自籌部分資金的投
資項目,各部門應就自籌資金來源問題來函征求市財政局意見。
對于基本建設項目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部分,市財政局不安排
補助資金。
三、部門預算編制的其他要求
1.規范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使用有關要求。加強“其他支出”
科目使用管理。新增、細化的支出原則上不在“其他支出”中反
映,確需列入其他支出的,必須說明理由并經市財政局同意。2017
年,各部門功能分類科目“其他支出”類原則不得高于部門預算
支出總額的10%;各功能支出類級科目下的“其他支出”款原則
不得高于本類支出的10%。各部門經濟分類科目“其他支出”類
原則不得高于本部門項目支出總額的20%..
一21 一
2.資產購置預算編制要求。提高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質
量,預算單位應按時完成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工作,并以
此作為預算編制依據。強化資產配置標準的剛性約束,原則上不
得超標準配置。對目前已超標準配置的單位,應逐年消化,財政
不安排新增及更新資金,各單位也不得安排自有資金購置和更
新,閑置資產原則上繳財政統一調劑。經2016 年市審計局“非
經營性資產審計”查出存在資產閑置浪費的單位,2017 年原則
上不得新購同類資產。進一步細化資產購置項目預算編制,對所
有涉及有配置標準的日常辦公類資產購置項目,要在項目中單獨
列示明細情況。對于目前無標準的資產配置事項,由各部門、各
單位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從嚴從緊控制。進一步規范辦公用房資
產管理,做好與預算編制工作的銜接。強化國有資產使用審批,
對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事項必須進行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投資收益納入預算管理,出租收入按規定及時上繳國庫。進一步
規范國有資產處置行為,公開處置或無害化處理,嚴格按照權限
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自行處置。高度重視事業單位及事
業單位所辦企業產權登記工作,積極理清土地、房屋及構筑物的
產權和使用權,及時辦理相關權屬證明,對產權登記過程中暴露
出的問題認真整改。
3.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要求。認真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準確把
握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范圍,市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所有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北京市2 016-2 017 年政府集中采購目
錄及標準》中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
目,均應如實編報政府采購預算,做到應采盡采。強化政府采購
一22 一
預算約束,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進行政府采購
立項申報。申請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發布政府采購信
息公告時,未進行政府采購立項申報的,市財政局不予辦理。因
部門預算調整需要相應調整政府采購預算,或年初未編制政府采
購預算的,要及時辦理補報立項申報手續。從嚴從緊編制政府采
購預算,嚴禁采購明顯超出辦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產品和服務,
防止“高價采購”、“奢侈化采購”等現象。注重發揮政府采購
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節能環保、支持監獄企業等方面的政
策作用。結合中期預算管理的要求,實現跨年度項目按照預算總
額實施政府采購。
4.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編制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
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各
市級預算單位應將政府職責范圍內并適合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
的事項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做到應買盡買。在教育、醫療衛生、
社會保障、“三農”服務、文化、體育、交通運輸、市政市容、
環境保護、社會事務、人才就業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輔助性服務
領域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和規
模。明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使用科目,與經濟分類科目名稱相同
的服務項目,直接列支此經濟分類科目;其他項目列支“30227
委托業務費”經濟科目。預算編審系統中將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
務項目標識選擇作為對部門預算單位審核的必要條件。其中,延
續執行的政府購買項目應繼續勾選政府購買服務標識;各區轉移
支付項目不勾選政府購買服務標識。
5.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預算編制要求。按照《北京市人
一23-
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
式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5] 52 號),在基礎設施和教育、
醫療、衛生、養老、文化、體育、旅游等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
PPP 模式,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十三五”規劃開發一批具
有代表性的PPP 項目。對于擬開展PPP 項目的市級各預算單位(或
行業主管部門),可在預算安排時申請安排合理的前期費用(包
括方案編制、中介機構咨詢等費用性支出),并按照要求將PPP
項目中政府負擔的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在中期財政規劃、政府財
務報告中進行反映,積極推進具體項目的落地,增強社會資本投
資信心。
6.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相關預算編制要求。北京市政府
投資引導基金及其出資的子基金、股權項目應嚴格按照《北京市
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京財資產〔2015) 2566 號)和《北
京市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京財資產〔2016J 695 號)
規定進行管理。引導基金主要采取市場化方式運作,積極吸引社
會資本參與我市重點領域的建設。以基金及股權投資方式投入的
資金統一納入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新設立子基金、股
權投資的出資和已設立子基金的后續出資需求與部門預算同步
申報。
7.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要求。一是規范資金分配。專項轉移支
付可采取項目法、因素法進行分配,結合專項轉移支付的性質、
項目類型,選取適當的資金分配方式。二是進一步清理壓縮專項
轉移支付項目。嚴格落實中央嚴控專項轉移支付的有關要求,在
編制2017 年預算時,大幅壓縮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取消
一24 一
專項轉移支付中政策到期、政策調整、績效低下等已無必要繼續
實施的項目,取消“小、散、亂”,效用不明顯以及市場競爭機制
能夠有效調節的專項等。三是嚴格控制新設專項。確因經濟社會
發展需要新設立的專項,應有明確的政策依據、政策目標和執行
期限,一個專項有且只有一個資金管理辦法。按照我市新出臺的
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修訂各分項的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
8.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編報要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
市財政預算編報系統管理范圍,市級國資預算編報、執行、決算
工作通過系統進行規范管理。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管理,
確保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應繳盡繳,預算單位應按照國有企業年度
財務決算和季度快報信息,結合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合理預測企
業利潤收入,進一步提高收入預測準確性。預算單位在安排支出
預算時,應首先考慮2017 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
算達到22%比例后,在剩余規模內統籌安排支出。國有資本經營
預算優先用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
之后再行考慮對國有企業的資本性注入等方式進行支持。預算單
位應嚴格按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持方向、順序和相關要求進行
項目申報,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市級項目庫,并提前做好項目
評審準備。市財政局根據各單位國有資本收益收繳預測報告、項
目申報情況等,綜合考慮市政府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后向各單位下
達支出控制數。各單位按照支出控制數,以及《北京市市級國有
資本經營預算編報暫行規定》編制各自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報
政府批準后提交市人大審議。
9.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報要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堅持收支
一25 一
平衡,適當留有結余。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草案應按照收
入項目分別進行測算。社會保險費收入應根據社會保險參保人
數、社會保險費率、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工資增長等因素合
理確定。應充分考慮社會保險政策調整因素、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變化等對基金收入的影響。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草案應按
照規定的支出范圍、項目和標準進行測算,考慮近年社會保險基
金支出變化趨勢,綜合分析參保人員、待遇標準等影響支出變動
因素。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應充分考慮社會保險政策調整對基
金支出的影響。本著誰經辦誰編制的原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中心負責編制2017 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
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工傷
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各
區負責編制2017 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鄉居民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含無保障老年人福利養老金)、新型農村合
作醫療基金預算。
特此通知。
此件依申請公開
抄送:市人大財經委,市審計局,各區財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辦公室 2016 年9 月18 日印發
一26 一
京財預〔2016J 1774 號
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編制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
各部門預算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有
關規定,經報請市政府,現就編制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有關工
作通知如下。
一、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
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
議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
示,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著力
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聚焦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疏解非首都
功能、保障民生、治理大城市病和生態涵養保護、建設城市副中
心等中心工作,認真貫徹實施新《預算法》,以“明確責任、問
題導向、精簡流程、綜合平衡、優化結構、提質增效”為基礎,
以“放、管、服、統、調、促”為抓手,堅持依法理財、深化改
革、勤儉節約,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有效盤活存量資金,推進中
期規劃管理,完善預算編制鏈條,強化項目分類精準化管理,全
面推進預算公開,努力打造績效預算和服務財政,為實施好“十
三五”規劃,促進首都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
1.重點性原則。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認真落實《京
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建立財政資金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和
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引導政策,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
點、難點問題,合理安排各項資金,本著“統籌兼顧、留有余
地”的方針,在兼顧一般的同時,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優先保
障重點支出。
2.問題導向原則。突出以問題為導向的工作思路,結合審
計部門、市人大對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將整
改措施融入到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當中,強化預算編制執
行中的財政監督檢查和事后追蹤問效。
3.厲行節約原則。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
三章”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工作要求,嚴格
控制行政成本,大力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將厲行勤儉節約與
部門預算管理緊密結合,從嚴從緊編制預算。
4.真實性原則。部門預算收支的預測必須以國家社會發展
規劃和履行部門職能的需要為依據,確保各項預算真實準確。
機構、編制、人員、資產等基礎數據資料要按實際情況填報,
各項收支要符合相關政策規定,測算時要有真實可靠依據,不
得隨意虛增或虛列支出。預算單位要對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全面負責。
5.完整性原則。部門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綜合預算的思想,
各部門應將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全面、完整反
映部門各項收支情況。
6.科學性原則。科學預測預算收入和安排預算支出,要與
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有利于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協調、可
持續發展。預算編制的程序和方法要科學,基本支出和項目支
出核定要科學,測算過程要有理有據。
7.績效性原則。著重體現預算績效管理意識,將績效理念
融入預算管理全過程,使之與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預算監督
一并成為預算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逐步建立“預算編制有目
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應用”的
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8.透明性原則。努力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擴大預算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充分發揮預算公開透明對預算單
位的監督和約束作用。建立健全預算支出標準化體系,提升預
算分配的標準化、規范化與透明度,建立健全部門預算信息公
開機制,主動接受人大、審計和社會監督。
2017 年部門預算編制面臨的形勢
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財政收支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
從財政收入看,今年以來,我市經濟增速雖然保持平穩運行態
勢,但傳統產業增速放緩、新興產業支撐力尚不牢固、民間資
本活躍度下降等問題依然存在;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
點改革和調整增值稅中央與地方收入分享比例政策,雖然從長
期看有利于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產業發展,但短期內也必然對
地方財政收入造成巨大影響。從支出看,當前我市正處于推進
“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城市戰略定位、加快京津冀協調
發展的關鍵時期,各項支出要求不斷增加。因此,各部門在編
制2017年部門預算時,必須聚焦重點、加大統籌、厲行節約、
精打細算,著力挖掘內部潛力,按照“保基本、保運轉、保重
點”的資金保障順序,必須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事項及
本部門重點事業發展項目等履職所需資金,全部納入部門預算
予以安排,做到不遺不漏,不留硬缺口。
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制重點
1.堅持放管結合,規范部門預算管理權責關系。根據《預
算法》,參照中央部門預算管理要求,進一步明確財政與部門在
一4 一
預算編制上的管理權限。在部門層面,各預算單位應認真履行
在部門預算管理中的主體責任,結合政策制定和方案論證等情
況,編制本部門的預算草案,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合規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負責,強化單位內部財務內控
機制建設,充分發揮部門主觀能動性。在財政層面,財政部門
應發揮宏觀管理、總量平衡、制度設計等方面的職能,對單位
預算編制內容的完整性、履行程序的合規性、項目立項的政策
性進行重點審核;并對預算申報的真實性進行抽檢核查。
2.嚴控一般性支出,推進厲行節約。繼續按照“只減不增”
的原則,編制公務接待費和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2017年
原則上不能超過2016年年初預算數。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嚴格控制車輛購置和運行支出。從嚴控制會議費、培訓費、差
旅費等一般性支出預算。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
建設;按照城市副中心建設的整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原則上不
再安排我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辦公樓維修改造經費。年度執行
中“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一般性支出原則
上不予追加,“三公”經費結余不結轉下年使用。
3.健全全口徑預算管理,將部門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各部門應將屬于部門預算管理范圍的單
位和資金全部足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全面反映部門事業收入
和其他收入情況,準確編報非稅收入征收計劃,所有資金應統
籌安排用于各項支出。
4.夯實預算編制基礎,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規范性。加
強基本支出預算編制基礎信息審核,提高部門人員、資產等基礎
信息編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嚴格按照“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
的要求,加強機構編制管理與預算管理的協調和銜接,對可以通
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服務的,不再增設機構或增加人員。繼
續完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標準體系,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化水
平。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和運維資金預算審核,對于利用率低的預
算單位政府網站,按規定核減相應預算。
5.加強資金統籌,盤活存量資金。加大結余結轉資金與年
度預算的統籌力度,強化實有賬戶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管理,
防止形成資金沉淀。完善結余資金管理內控機制,建立結余資
金管理考核制度,對結余資金高于以前年度的部門,在安排下
年度預算時,市財政將對超出部分予以核減,并納入市政府績
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各部門應及時清理盤活中央專項轉移支
付結轉結余資金,將中央提前告知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余結
轉資金編入年初預算。
6.做實年初預算,提高年初批復率。進一步壓縮2017年待
下達資金規模,實現年初預算批復率“只增不減”。固定資產
投資年初預算批復率從30%提高到35%。年度預算執行中,除市
委、市政府新出臺的重點事項、重大工作外,各部門新增事項,
均通過調整部門預算支出結構、動用結余資金等方式,在各部
門既定的預算資金規模中統籌解決,原則上不辦理預算追加。
確需申請追加預算的,除特殊事項外,單位應于當年8月30日前
將追加預算的申請報市財政局。
7.改進項目支出管理,增加部門項目預算調整權限。對于機
構運行保障類項目,主管部門應會同市財政局梳理確定該類項目
的支出保障范圍,并著力推進實行定額化管理。實行定額化管理
的項目原則上不納入財政評審范圍。對實行定額化管理的機構運
行保障經費類項目,在功能科目和類級經濟科目不變的情況下,
部門可在該項目保障范圍內調劑使用,不需報市財政局審批。對
于事業發展計劃類項目,要填報明確的任務目標和執行期限,并
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在項目主體內容和績效產出不變的情況
下,對不涉及批復金額、功能科目和類級經濟科目等指標要素調
整的事項,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支出結構和明細內容自行調
整,不需報市財政局審批。
8.打破資金固化約束,推進大額專項資金改革。對社會建
設專項資金、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
專項資金、商業流通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5
項市級大額專項資金進行改革,將大額專項資金支出項目,按照
部門的管理職責相應列入本部門的2017 年部門預算統籌安排,
原則上不增加支出規模。對于部門預算中新增項目,作為2017
年事前預算績效評估的重點,由市財政局組織開展事前預算績效
評估工作。
9.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推進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試
編工作。各部門要樹立中期財政觀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本市
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凡是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保障的部門、
行業規劃,特別是增支政策,都要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強
化中期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編制的約束,年度預算編制必須在
中期財政規劃框架下進行。2016年開展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
編制工作的12個試點單位,要制定本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的
具體編制辦法,及時研究提出2 017-2 019年涉及財政收支的重大
改革和政策事項,測算分年度支出需求,提高部門三年滾動財
政規劃編制的規范性、科學性。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實行總
量控制,應在全市中期財政規劃的財力約束下,統籌各渠道資
源進行編制,不能突破財力可能或脫離部門、行業發展規劃,
制定不切實際的中期規劃。
10.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提高財政支出效益水平。加強
項目績效目標編制審核工作,各部門應按要求填報項目支出績效
目標,項目績效目標將隨部門預算一并批復、公開。增加事前績
效評估的項目數量和資金總規模。有效運用績效評價結果,將
2016 年度開展的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2017 年部門預算的重要
依據。預算部門被評價項目得分為“60 分(含)-75 分”的,
該部門下年度項目預算控制數扣減5%;得分為“60 分(不含)
以下”的,該部門下年度項目預算控制數扣減1 0%。
11.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建立透明預算制度。積極穩妥推進
部門預算公開工作,強化部門主體責任,提高部門預算公開的
主動性和積極性。在公開范圍上,逐步實現除法定涉密信息外
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均公開本部門預決算,進一步公開所
一8 一
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如因涉密等特殊情況不能公
開預決算,應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在公開內容上,研究選擇
部分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進行公開,
公開機關運行經費項目、各項專項轉移支付辦法,豐富公開內
容。
12.創新財政資金投入分配機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發揮好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規范財政資金進入和退
出制度,對符合市場運營條件且資金量較大、社會關注度較高
的項目,進一步拓展使用擔保、股權投資、基金、PPp等方式,
多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增加重點事項投入。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
務的范圍和規模,將政府購買服務年度計劃隨部門預算一并公
開。探索競爭性方式配置財政專項資金環節前移,推進在部門
內部遴選預算項目中引入競爭機制試點,有效提高各部門預算
項目的選擇、編制質量。
五、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報時間
1. 9 月上中旬,市財政局向各部門下達2017 年預算控制數,
各部門開始編制部門預算。
2. 10 月20 日前,各部門向市財政局報送部門預算。
3. 11 月中旬,市財政局進行綜合平衡后,將匯編的市級預
算草案報市政府審定。
4. 12 月,市財政局將2017 年預算草案報送市人大和市政協
進行初審。
5. 2017 年1 月,市財政局將經市政府審定的市級預算草案
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6. 2017 年初,市財政局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市級預
算,在20 日內批復各部門預算。各部門自市財政局批復本部門
預算之日起15 日內,批復所屬各單位預算。經市財政局批復的
部門預算,應在批復后20 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預算編制管理的規
定,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報口徑、方法
(聯系人:劉洋波;聯系電話:88549442, 13810050535 )
一10 一
附件
2017 年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報口徑、方法
一、收入預算的編制
部門預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政撥款收
入、專戶核撥的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不含專戶
管理的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
他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結余資金等。各部門應根據
2016 年收入預計情況和下一年收入增減變動因素,測算2017 年
的各項收入來源,各項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預計,力求準確。
加強實有賬戶結余和事業基金管理,各單位應將實有賬戶財政性
結余資金,全額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足額編列預算;按照不
低于事業單位2016 年底事業基金預計余額40%的水平編入預算,
與當年財政撥款統籌考慮、一并安排。
1.對財政撥款收入,要充分考慮需要與可能的關系,結合本
單位收支情況及當年重點工作申報;對專戶核撥的事業收入,要
根據單位性質和現行政策測算,按收費項目逐項填報;其他收入
要根據實際情況完整填報;事業收入和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要根據
本部門實際情況進行預測,如實填報。單位資產出租、處置收入
納入預算管理。
2.對非財政撥款收入,應完整編入部門預算。在預算執行中,
此類收入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單位自行調整,并報主管
部門和市財政局備案。市財政局將結合其非財政撥款收入變動情
一11 一
況對部門預算進行統籌考慮。
3.對非稅收入,各非稅執收主管部門應據實、準確、完整
編報非稅收入預算,對未按規定填報相關非稅收入計劃的,或
2017年“預算數”較2015年“決算數”差異超過20%的,執收主
管部門需向市財政局提供說明,不能說明正常理由的,整體部
門預算不得進入下一預算編審環節。
二、支出預算的編制
部門支出預算主要由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組成,并
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編制。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
基本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
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包括人員經費、公用
經費兩部分,對于人員、單位基礎數據變動等原因引起基本支出
水平變化的,各單位應做出詳細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人員經費。包括政府收支分類中支出經濟分類的“工資福
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人員經費基礎數據填報。人員人數以2016 年發放9 月
份工資時的編制內實有人數為準。在職人員應按機構編制主管部
門批準的人員編制內的實有人數,離退休人員按行政事業單位實
有人數,并依照國家及我市有關工資政策、規定的開支項目、開
支標準等作為測算和確定支出的依據。2017 年規范收入人員、
事業離休人員經費預算由各預算單位負責編制,采取以各預算單
位從市級人員經費管理系統和事業離休人員管理系統中分別導
入人員基礎數據和經費預算的方式編制,請各部門及時做好市級
一12 一
人員經費管理系統和事業離休人員管理系統的日常數據維護工
作。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不包括2017 年可能出
臺的增資因素。
繼續對各單位上報的2017 年部門預算基礎信息中的人員情
況、辦公面積等基礎數據開展專項審核,將財政監督等檢查結果
與預算安排相掛鉤,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財經紀律、違反資金使
用規范性、效益性等方面的問題,將相應扣減部門2017 年預算
控制數。
(2 )養老保險預算編報。2017 年各單位應足額編報單位繳
納的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涉及職業年金繳費問題,待市政府批
復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做實方案后,另行通知部
署。各單位應按照《關于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發放
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保發〔2016] 79 號)規定,在本單位人
員經費中編制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統籌外項目的支出預算。
2.公用經費。2017 年擴大公用經費列支范圍,公用經費預
算可編列經濟分類中“其他資本性支出”中部分科目,用于購置
零星、小額辦公設備。
(1)公用經費基礎數據填報。公用經費預算以單位現有的
公共資源情況為編報基礎,如:辦公用房面積、取暖面積、有無
電梯等,結合業務工作性質、業務量,套用不同分類的經費定額
核定預算。公用經費的人員基數與人員經費中“人員人數”口徑
相同,其他基礎數據以2016 年8 月31 日為準。各部門應嚴格按
照公用經費規定范圍列支經費,避免基本支出同項目支出重復列
支。
一13-
(2 )通用公用經費定額調整情況。2017 年調整水費、辦公
取暖費定額標準。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調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價格的通知雙京發改〔2016] 612 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
知》(京發改〔2015] 2619 號)規定,調整我市非居民用水價格、
非居民供熱價格。據此,調整我市市級水費、機關辦公取暖費定
額標準。2017 年,市級預算單位按照每立方米9. 5 元的標準編
制水費,按照42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標準編制機關辦公取暖
費。
(3)行業公用經費定額調整情況。2017 年調整公益院所行
業定額、教育單位綜合定額、文化系統行業定額等行業定額標準。
具體內容以市財政局發布的行業定額為準。
(二)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
項目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
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
劃。為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2017 年,我市進一步加強項目
支出預算管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分類。項目類型按照支出保障范圍分為“機構運行
保障經費類項目”、“事業發展專項計劃類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
類項目”三類。各預算單位編制2017 年部門預算時,應嚴格按照
項目分類編制項目支出預算,不得合并申報不同類別的項目,確
保項目的完整性。
(2 )項目支出預算填報層級。項目填報分為三個層次:一
級應體現行業、領域事業發展規劃以及部門主要職責,反映項目
一14 一
的名稱、金額、申報理由、資金投向、績效目標等要素,并對項
目數量加以控制;二級是對任務項目的進一步細化分解,反映項
目的具體投向、組成內容、執行年度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信息,
與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相對應;三級主要反映資金來源、經濟分類
科目和政府采購等項目具體支出信息,應與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對
應。
(3)項目支出預算申報規模。各單位要按照部門預算安排
原則,根據市財政局下達的年度預算控制數和重點支出事項,編
制項目支出預算,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確保市委、市政府確定的
重點支出事項和履行部門職能的資金需求。
(4)項目支出預算申報要求,各部門申報的項目要按照市
財政局的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的有關內容并附相關材料,申報材
料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要對提出的項目從技術、財務、
成本費用、組織機構、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測算分析和充分論證,
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市級項目庫。對申報200 萬元以上及專業
技術復雜的項目,應按要求填報項目可行性報告和專家論證意見
并附相關材料依據。“機構日常運行保障類項目”不需再填報可
行性報告和專家論證意見。各位要結合本部門特點,根據項目的
輕重緩急排序后匯總上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根據各部門事業發
展需要和財力可能統籌安排。報送2017 年部門預算時,各預算
單位要按照項目支出總規模的30%報送備選項目,待出現項目審
減、淘汰或控制數調整時,優先安排準備充分的備選項目,提高
資金使用效益。
(5)項目支出預算編報范圍。各預算單位應嚴格執行項目
一15-
支出列支范圍要求,不得在項目支出預算中編列除規定外的涉及
公用經費內容的相關預算。“三公”經費中,因公出國(境)費
用和公務用車購置費原則上只能在項目經費中列支;公務用車運
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原則上只能在公用經費中列支。2017 年,
項目支出預算中原則上可編列涉及公用經費內容為:會議費、培
訓費、差旅費、印刷費。其中,會議費中一類、二類會議費按照
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相關規定,編列項目預算;三類會議費納入公
用經費實行定額管理;培訓費除基本經費中按照定額標準生成部
分外,可以按照規定編列相關項目經費預算并嚴格控制;差旅費
除在基本支出中用于保障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和日常工作任
務開支外,在項目預算中可安排用于專項課題調研、活動、檢查
等項目所必需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
費。項目支出預算中,差旅費可作為項目經費預算的組成部分進
行填報,但不得作為一個獨立項目進行編列。支出比例原則上不
得超過課題調研等獨立項目經費的30%(辦案經費項目,以及赴
外地比賽項目除外)。
(6)項目評審要求。2017 年,對財政評審范圍和部門評審
范圍作了重新界定。將財政評審項目限額從300 萬元提高到500
萬元;財政評審限額以下的項目由部門按照《評審操作指南》實
施部門評審。對納入財政評審范圍,但金額在1000 萬元以下的
項目,經市財政預算管理處室同意可實行部門評審。具體范圍及
評審要求參見《2017 年北京市市級部門預算編報指南》中收錄
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部門預算項目評審管理的工作方案》。
(7)項目績效目標填報要求。績效目標是建設項目庫、編
一16 一
制部門預算、實施績效監控、開展績效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基礎和
依據。填報績效目標應當指向明確、具體細化、合理可行。主管
部門負責對所屬單位報送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
可進入項目庫,并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強化項目支出績效
目標編制管理,500 萬元(含)以上的部門預算項目都必須填報
績效目標,500 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各主管部門按照“重要性原則”
自行確定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標準和范圍。列入“政府購買服務”
預算安排,在200 萬元(含)以上的公共服務項目都必須填報績
效目標,并由部門預算單位進行績效評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
目均填報項目績效目標。各主管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量不
得低于部門所有項目數量的30%。
(8)項目支出定額化管理要求。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于
進一步加強市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通知》(京財預〔2015J
1869 號)有關要求,加強項目支出預算定額管理。積極推進機
構運行保障經費類項目預算定額化管理,綜合考慮近年來項目預
決算情況以及財政可保障能力進行制定,可以分項制定或綜合制
定,項目支出預算定額標準包含支出范圍和測算標準。定額標準
原則上保持相對穩定,部門可根據職能變化、政策調整以及物價
水平變動等因素提出動態調整意向,市財政局根據財政保障能
力,部門機構運行保障類支出執行效果、結余情況等因素進行調
整。對適合采用定額化管理的事業發展專項計劃類項目,可制定
定額標準。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通用項目定額標準,包括互聯網接入費、會議費、培訓
費、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外賓接待經費、因公短期出國
一17-
培訓費用、在華舉辦國際會議費用開支標準共計八項通用項目定
額標準。其中,互聯網接入費標準由政府采購確定價格標準,互
聯網接入費由單位接入帶寬規模及互聯網接入費標準確定。2017
年,優化互聯網接入費預算編制流程,按照《關于調整北京市市
級互聯網接入費預算編制管理流程的通知》(京財預【201511760
號)規定,市級互聯網接入費在預算編審系統中直接申報項目預
算,不再通過互聯網接入費管理系統導入。其中,市經信委以前
年度審核認可的鏈路帶寬可直接申報,不再每年重復審核;市級
部門新增鏈路或調整鏈路帶寬的,需征求市經信委意見。
二是指導性項目定額標準,目前包括專家咨詢費,供各部門
在項目經費預算編制、執行時作為參考。專家咨詢費是指單位為
開展各項履職工作,向提供咨詢服務的專家支付的費用;專家咨
詢費標準為:兩天內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800 元/人・天、
其他專業技術人員500 元/人・天;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后
的咨詢費標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400 元/人・天、其他專
業技術人員300 元/人・天。
三是專用項目定額標準,具體由市財政局和預算單位共同制
定。
(三)“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預算編制
1.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
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各單位應嚴格落實因公出國(境)經費審批聯動和分類管理機制,
努力在本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指標額度內統籌安排出國(境)
經費;確需追加額度的,需報請市政府批準,且不列入下一年度
一18 一
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安排基數。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
置稅)。對已完成公務用車改革的單位,確需更新購置公務公車
的,應按照我市公車改革總體方案,按照全市統籌原則并優先考
慮執法、執勤等一線部門的更新購置需求,在車改辦核定保留的
車輛編制內安排更新購置預算。對尚未實施公務用車改革的單
位,暫停更新購置公務用車。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
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對已完成車改的單
位,在市車改辦核定單位保留車輛編制數內,根據現行定額標準
編報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尚未完成車改的單位,公務用車
運行維護費預算按單位編制內實際保有車輛數及現行支出定額
標準編制。2017 年車輛數由單位自行填報,并對填報數量的真
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4.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
接待)費用。公務接待費提取比例為“辦公費、水費、電費、郵
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
福利費、燃氣費”的1. 5%,
5.會議費。指單位在會議(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列支的
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會議費
實行綜合定額管理。所有會議都必須納入單位年度計劃,經有關
部門審批后納入年度預算。會議的立項審批應于編制年度部門預
算之前完成,年度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追加經費。各單位要根據市
委、市政府有關精簡會議的要求,控制經費規模,降低會議成本。
一:t9 一
2017 年修訂市級會議費管理辦法,調整會議費標準。會議費標
準調整為一類、二類會議每人每天650 元,三類會議每人每天
550 元。涉及京津冀一體化發展相關會議可在天津、河北會議定
點場所進行召開,除此之外,嚴禁到北京以外地區召開會議。
6.培訓費。指除因公出國(境)費用中列支培訓費外的各類
培訓支出,包括按標準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培訓費實行總
額控制。此外,根據財政部關于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調整的統一規
定,各部門安排的培訓支出,集中在205 類“教育”下新增的
2050803 項“培訓支出”科目統一反映。
7.辦公用房相關經費。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黨政機關停止
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 17 號)
有關要求,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按照《京
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以及我市城市副中心建設的整體部署,
2017 年原則上不再安排我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辦公樓維修改造
經費,以及市屬行政事業單位信息化建設大型硬件升級改造經
費,辦公用房因使用時間較長、設施設備嚴重老化、存在安全隱
患,不能滿足辦公需要的,依據住建、房管、消防、電力等有關
部門鑒定結果,可進行維修改造。對于固化無法搬運的大型儀器
設備、家具等資產更新購置應從嚴控制。
8.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經費。各類節慶、論壇、展會活動
要嚴格按照市清理和規范節慶論壇展會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保留的項目開展,按規定完成立項審核程序后,才能申報相關預
算支出,預算申請不能超過2016 年預算規模。原則上不再安排
新增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經費。
一20 一
9. 《“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預算情況表》填報。根
據各部門填報情況,部門預算系統自動生成《“三公”經費和會
議費、培訓費預算情況表》,各部門應認真審核確認,對于不符
合厲行節約相關規定的預算,及時做好內容調整工作,為下一步
信息公開奠定基礎。預算批復后,將“三公”經費指標導入預算
執行系統,不再和其他科目預算指標橫向調劑使用。
(四)關于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編制要求。
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管理,對于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納入
部門預算編制的單位,要按照有關基建支出項目情況表、基建支
出預算表編報說明填報。2017 年及以后年度,市屬行政事業單
位政府投資項目在申報立項前需就開辦費、運行維護費來函征求
市財政局意見。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使用自籌資金進行
投資項目建設,經與市發展改革委溝通后確需自籌部分資金的投
資項目,各部門應就自籌資金來源問題來函征求市財政局意見。
對于基本建設項目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部分,市財政局不安排
補助資金。
三、部門預算編制的其他要求
1.規范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使用有關要求。加強“其他支出”
科目使用管理。新增、細化的支出原則上不在“其他支出”中反
映,確需列入其他支出的,必須說明理由并經市財政局同意。2017
年,各部門功能分類科目“其他支出”類原則不得高于部門預算
支出總額的10%;各功能支出類級科目下的“其他支出”款原則
不得高于本類支出的10%。各部門經濟分類科目“其他支出”類
原則不得高于本部門項目支出總額的20%..
一21 一
2.資產購置預算編制要求。提高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質
量,預算單位應按時完成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工作,并以
此作為預算編制依據。強化資產配置標準的剛性約束,原則上不
得超標準配置。對目前已超標準配置的單位,應逐年消化,財政
不安排新增及更新資金,各單位也不得安排自有資金購置和更
新,閑置資產原則上繳財政統一調劑。經2016 年市審計局“非
經營性資產審計”查出存在資產閑置浪費的單位,2017 年原則
上不得新購同類資產。進一步細化資產購置項目預算編制,對所
有涉及有配置標準的日常辦公類資產購置項目,要在項目中單獨
列示明細情況。對于目前無標準的資產配置事項,由各部門、各
單位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從嚴從緊控制。進一步規范辦公用房資
產管理,做好與預算編制工作的銜接。強化國有資產使用審批,
對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事項必須進行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投資收益納入預算管理,出租收入按規定及時上繳國庫。進一步
規范國有資產處置行為,公開處置或無害化處理,嚴格按照權限
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自行處置。高度重視事業單位及事
業單位所辦企業產權登記工作,積極理清土地、房屋及構筑物的
產權和使用權,及時辦理相關權屬證明,對產權登記過程中暴露
出的問題認真整改。
3.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要求。認真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準確把
握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范圍,市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所有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北京市2 016-2 017 年政府集中采購目
錄及標準》中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
目,均應如實編報政府采購預算,做到應采盡采。強化政府采購
一22 一
預算約束,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進行政府采購
立項申報。申請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發布政府采購信
息公告時,未進行政府采購立項申報的,市財政局不予辦理。因
部門預算調整需要相應調整政府采購預算,或年初未編制政府采
購預算的,要及時辦理補報立項申報手續。從嚴從緊編制政府采
購預算,嚴禁采購明顯超出辦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產品和服務,
防止“高價采購”、“奢侈化采購”等現象。注重發揮政府采購
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節能環保、支持監獄企業等方面的政
策作用。結合中期預算管理的要求,實現跨年度項目按照預算總
額實施政府采購。
4.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編制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
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各
市級預算單位應將政府職責范圍內并適合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
的事項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做到應買盡買。在教育、醫療衛生、
社會保障、“三農”服務、文化、體育、交通運輸、市政市容、
環境保護、社會事務、人才就業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輔助性服務
領域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和規
模。明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使用科目,與經濟分類科目名稱相同
的服務項目,直接列支此經濟分類科目;其他項目列支“30227
委托業務費”經濟科目。預算編審系統中將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
務項目標識選擇作為對部門預算單位審核的必要條件。其中,延
續執行的政府購買項目應繼續勾選政府購買服務標識;各區轉移
支付項目不勾選政府購買服務標識。
5.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預算編制要求。按照《北京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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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
式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5] 52 號),在基礎設施和教育、
醫療、衛生、養老、文化、體育、旅游等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
PPP 模式,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十三五”規劃開發一批具
有代表性的PPP 項目。對于擬開展PPP 項目的市級各預算單位(或
行業主管部門),可在預算安排時申請安排合理的前期費用(包
括方案編制、中介機構咨詢等費用性支出),并按照要求將PPP
項目中政府負擔的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在中期財政規劃、政府財
務報告中進行反映,積極推進具體項目的落地,增強社會資本投
資信心。
6.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相關預算編制要求。北京市政府
投資引導基金及其出資的子基金、股權項目應嚴格按照《北京市
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京財資產〔2015) 2566 號)和《北
京市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京財資產〔2016J 695 號)
規定進行管理。引導基金主要采取市場化方式運作,積極吸引社
會資本參與我市重點領域的建設。以基金及股權投資方式投入的
資金統一納入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新設立子基金、股
權投資的出資和已設立子基金的后續出資需求與部門預算同步
申報。
7.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要求。一是規范資金分配。專項轉移支
付可采取項目法、因素法進行分配,結合專項轉移支付的性質、
項目類型,選取適當的資金分配方式。二是進一步清理壓縮專項
轉移支付項目。嚴格落實中央嚴控專項轉移支付的有關要求,在
編制2017 年預算時,大幅壓縮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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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轉移支付中政策到期、政策調整、績效低下等已無必要繼續
實施的項目,取消“小、散、亂”,效用不明顯以及市場競爭機制
能夠有效調節的專項等。三是嚴格控制新設專項。確因經濟社會
發展需要新設立的專項,應有明確的政策依據、政策目標和執行
期限,一個專項有且只有一個資金管理辦法。按照我市新出臺的
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修訂各分項的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
8.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編報要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
市財政預算編報系統管理范圍,市級國資預算編報、執行、決算
工作通過系統進行規范管理。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管理,
確保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應繳盡繳,預算單位應按照國有企業年度
財務決算和季度快報信息,結合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合理預測企
業利潤收入,進一步提高收入預測準確性。預算單位在安排支出
預算時,應首先考慮2017 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
算達到22%比例后,在剩余規模內統籌安排支出。國有資本經營
預算優先用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
之后再行考慮對國有企業的資本性注入等方式進行支持。預算單
位應嚴格按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持方向、順序和相關要求進行
項目申報,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市級項目庫,并提前做好項目
評審準備。市財政局根據各單位國有資本收益收繳預測報告、項
目申報情況等,綜合考慮市政府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后向各單位下
達支出控制數。各單位按照支出控制數,以及《北京市市級國有
資本經營預算編報暫行規定》編制各自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報
政府批準后提交市人大審議。
9.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報要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堅持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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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適當留有結余。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草案應按照收
入項目分別進行測算。社會保險費收入應根據社會保險參保人
數、社會保險費率、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工資增長等因素合
理確定。應充分考慮社會保險政策調整因素、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變化等對基金收入的影響。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草案應按
照規定的支出范圍、項目和標準進行測算,考慮近年社會保險基
金支出變化趨勢,綜合分析參保人員、待遇標準等影響支出變動
因素。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應充分考慮社會保險政策調整對基
金支出的影響。本著誰經辦誰編制的原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中心負責編制2017 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
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工傷
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各
區負責編制2017 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鄉居民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含無保障老年人福利養老金)、新型農村合
作醫療基金預算。
特此通知。
此件依申請公開
抄送:市人大財經委,市審計局,各區財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辦公室 2016 年9 月18 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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